问题 | 平顶山特区撤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平顶山特区是中国第一个行政特区,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又名“中原煤都”。196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平顶山撤市改为特区,由煤炭部和河南省实行双重领导,1968年3月被撤销特区。为新中国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律依据: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党委批准的《河南省1969年行政区划》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平顶山特区增设新华区,卫东区。将平顶山特区改为平顶山市,由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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