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天津危险货物运输车年审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6号,2016年)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二)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配备情况。 二、天津危险货物运输车年审办理的流程 1、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办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天津市政务服务运行与监察考核系统”(联网后开通)上,受理该申请,并出具《受理告知书》; 3、审查 4、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并签发相应证书。 三、天津危险货物运输车年审办理的材料 1、《天津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原件) 2、《道路运输证》原件 3、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 4、常压罐式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罐体检测报告,压力容器罐式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移动压力容器使用合格证、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