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如果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如果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但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