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赠予过户有以下政策: 1、审核被赠与人的购房资格; 2、评估被赠与房产价值; 3、赠与双方办理赠与公证,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同一名字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不用做亲属关系公证;否则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4、持公证书去办理完税手续; 5、持完税手续去房管部门换领新房本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一、房产赠予要收取哪些费用? 房产赠予收费情况如下: 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继承比较省钱。 赠予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评估费是房产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