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
释义 |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赔偿法中条例规定: 1、被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可以通过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提出所需赔偿要求,并提交要求赔偿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写好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工作单位的法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在赔偿申请书上要详细的写明要求赔偿的详细申请,以及这次具体时间的描述; 3、最后要写明申请赔偿的具体日期。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收到无罪释放的被告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书在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通知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 4、如果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从提起赔偿之日两个月没有收到县官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对此赔偿要求做出赔偿决定的通知,此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在两个月时限过三十日之内可再次向此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重复提交赔偿申请。 之所以在无罪释放之后,要开始计算具体的羁押期限,那是因为后期的国家赔偿就是根据羁押期限进行计算的,被错误羁押了几天就要赔偿几天的经济损失,可是,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的,羁押了几天直接问律师即可。 一、监视居住会不会无罪释放 监视居住是否会无罪释放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对于无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调查后会无罪释放; 2、对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先行拘留或者逮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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