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利率具体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民间借贷利率的计算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一、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应如何处理那 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 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 二、借高利贷写的借条是否合法 高利贷借条载明的利息超过司法保护上限的,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民间借贷利息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 三、国家规定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有效 首先,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其次,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后,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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