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到2025年,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形成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多层次、优衔接、高品质的轨道交通系统,长三角地区成为多层次轨道交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引领区,有效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区域一体化发展。高速铁路通达地级以上城市,铁路联通全部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覆盖80%的城区常住人ロ5万以上的城镇。规划涉及建设项目63项,其中干线铁路24项,城际铁路9项,市域(郊)铁路30项。 法律依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 四轨道交通重点枢纽(43个) 型枢纽:上海虹桥站、上海南站、南京南站、杭州东站、合肥南站。型枢纽 上海站、上海东站(拟建)、南京北站(拟建)、南京站、苏州北站、苏州站、无锡站、常州站、南通新机场站(拟建)、徐州东站、萧山机场站(拟建)、杭州西站(在建)、杭州南站、宁波站、嘉兴南站、金华站、新合肥西站(在建)、合肥站、芜湖站、黄山北站。型枢纽:上海杨行站(拟建)、禄口机场站(拟建)、徐州站、常州北站、镇江站、无锡东站、南通站、淮安东站、杭州站、宁波西站(拟建)、绍兴北站、温州南站、温州东站(拟建)、台州中心站、衢州西站(在建)、长兴站、六安北站(拟建)、滁州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