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转移新单位后如何操作 |
释义 | 社保转移需注意事项及手续:若换公司同城,一般不需转移五险一金,但中断不超过3个月;若换公司省内异地,可选择转移或退保,需向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公积金可转移或提取,转移需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提取则需办理提取单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具体规定:省内转移只转关系,跨省同时转关系和基金。办理转移需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如果换的公司还在本市,一般来说,是不需要办理五险一金关系转移的,新的用人单位,会接着原来的账户为缴纳相关费用的,只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社保中断最好不要超过三个月,以免影响到的医保使用,以杭州为例,3个月不缴费视为中断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下简称等待期)后,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如果换的公司是同省不同市,那么属于省内异地五险一金转移情况,对于的社保,可以申请转移社保或退保两种处理方式,社保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至于退保,本人觉得要谨慎一些,或者放任不管,也是要不得的,毕竟是自己参与缴费的,公司每个月也缴纳了不少钱,盲目退保实在可惜。具体的办理社保手续,可以向两地的社保局咨询。 涉及到公积金的话,可以转移也可以提取,办理公积金转移时,应先让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或者公积金转移证明,然后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原单位在开具转移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个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离职后公积金提取的话,相对简单一些,只需要打印公积金提取单,原单位为盖个章,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银行卡,然后,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即可,具体的办理手续,可以向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换单位后,社保转移的具体有关规定: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 二、职工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调往外省(市)工作需转移基金的职工,应提供调入地社保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结语 在换工作时,如果新公司在同一城市,一般不需要办理五险一金转移。新单位会接续原来的账户进行缴费,但要注意社保中断不要超过三个月,以免影响医保使用。如果换到省内其他城市,可以选择申请社保转移或退保。对于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或提取。具体的手续和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转移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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