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官释明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陈述的意见或提供的证据不明确、不充分、不适当的情形下,法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启发或要求当事人对上述事项作出解释说明或补充修正的诉讼行为。依据包括:《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事实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