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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释义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要看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来确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应当通过诉讼方式或者协议方式离婚。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只要自行分手即可。
    二、没有结婚证,是事实婚姻,该怎么办离婚手续
    没有结婚证,确实属于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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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8: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