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亲兄弟姐妹能分么? |
释义 | 亲兄弟姐妹有继承权,遗产分配一般应均等,但可以协商不均等。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有特定行为、虐待被继承人等情况会丧失继承权。确认丧失继承权需经法院审理确认,不自动生效。法定继承人的顺位顺序应结合实际情况合法认定,如有争议可请律师解决。 法律分析 一、遗产亲兄弟姐妹能分么? 亲兄弟姐妹有继承权,《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不管是适用哪个顺序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继承权丧失的情况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相关顺位顺序,特别是对于财产的具体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还需要聘请律师来进行专业的界定,避免后期发生继承纠纷。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亲兄弟姐妹在遗产继承中享有法定继承权。无论是配偶、子女、父母还是兄弟姐妹,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可以协商不均等。然而,继承权可能会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违反遗嘱规定、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遗嘱等行为而丧失。需要强调的是,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为避免继承纠纷,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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