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追逃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网上追逃的标准包括犯罪行为必须构成刑事犯罪、犯罪事实必须清晰明确、罪犯必须仍在逃。而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刑事案件另案处理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在逃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如犯罪嫌疑人在逃,其他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或关押时间已到等。 法律分析 网上追逃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犯罪行为必须构成刑事犯罪;其次,犯罪事实必须清晰明确;最后,罪犯必须仍在逃。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在内部网络中发布应当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从看守所、监狱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况,一旦发现这些在逃人员,任何公安机关都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或逮捕措施。 一、诈骗罪会被通缉吗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所以如果犯罪分子在逃就会被通缉。 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二、刑事案件另案处理是什么意思 1、犯罪嫌疑人在逃,一直没有归案,而其他的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或者关押时间已到,只好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或起诉意见书中对在逃的嫌疑人使用“另案处理”。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侦查完毕,可先行处理,故而对未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作“另案处理”。3、某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本地、异地均有共同犯罪事实发生,在异地处理更为合适的,即被列入“另案处理”。4、级别管辖方面的因素。某一犯罪嫌疑人共同犯罪事实既涉及到地域,又有级别管辖问题,考虑案件处理的需要,即将其中某一个或几个犯罪嫌疑人列入“另案处理”。5、职能管辖方面的因素。某一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对其犯罪事实的侦查管辖具有双重性,既有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犯罪,又有检察机关管辖的犯罪,为了工作方便,有时可能在侦查阶段将某一犯罪嫌疑人作“另案处理”。6、个别司法工作人员或是出于人情,或是出于利益的诱惑,故意放纵罪犯而作“另案处理”。7、因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的。 结语 以上是有关网上追逃和刑事案件另案处理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在网上追逃中,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发布。而刑事案件另案处理则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某些嫌疑人在逃的情况,可以通过另案处理来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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