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的溯及力是什么? |
释义 | 刑法溯及力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新法处理。我国刑法原则上否认刑法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行为除外。 关于刑事溯及力这一问题,中国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溯及力指的是新颁布的刑事法律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的适用。可以适用的,新律即有溯及力,否则即无溯及力。一般采用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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