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法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