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0岁1米45不能坐副驾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对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车道路以外的限速50公里以下道路,副驾驶乘员没系安全带的予以口头警告并教育更正,不作记分罚款处理。副驾驶的乘客如果没有系好安全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车道路上行驶,电子拍摄或现场抓到的罚款20元并要求更正。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