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是可以补办的,手续和上面一样,就是准备的证件除了上面所列举的证件外,还要包括下面的证耐纯件。第一是必须是父亲或者是母亲才能来补办医学证明;第二是父母双方的离婚证书原件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对于离婚的情况: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昌首咐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芹念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应由其父母其中一方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由签发单位在存根上注明有关情况,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