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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病办低保要求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英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3、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须另行报销。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一)参保居民(不含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2、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3、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4、年度首次申请时需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5、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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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