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肇事逃逸人没事的处理方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