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有下列情形,即使购房者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仍可退房: 1、开发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房屋延期交付三个月以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延迟房屋所有权登记,转让在建建筑物; 2、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购房者可以退房; 3、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者受司法限制的,可以退房; 4、不能归咎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