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
释义 |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以下: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等。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具体如下: 1、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国家的权力真正归人民所有。怎么才能实现这一点,这就要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 2、政府权力合法性源泉 合法的政府,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由于我国的种种历史原因,政府还不能由选民直接产生,各级政府必须经由人民代表大会这种间接的方式组织。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机关,再来选举产生政府,就使政府具有合法性,并使政府具有人民政权的性质。 3、政府权力合法性源泉 合法的政府,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由于我国的种种历史原因,政府还不能由选民直接产生,各级政府必须经由人民代表大会这种间接的方式组织。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机关,再来选举产生政府,就使政府具有合法性,并使政府具有人民政权的性质。 4、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 公民是政权的基础,民意是政权的支柱,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机关最广泛联系群众的一条最重要、最有效的法律渠道。我国的人大是由各政党、各阶级和各阶层、各地区、各民族、各个领域及各方面的人员组成,具有最广泛的人民代表性,而且他们中有许多人直接来自群众,来自基层,本身就是普通群众或与普通群众生活在一起。 5、保证国家稳定的重要机制 国家的稳定需要民主和法制这两根支柱。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民主制度能正常运转起来,决策的民主化就能实现,各种失误就会减少,政治、经济就会稳定发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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