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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动车被拖走了打什么电话查询
释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扣押车辆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拍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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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