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后果是: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人员会限制其贷款、融资等各项金融活动,降低其信用卡额度。工商管理部门对于被执行人会降低他们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的评比资格。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