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经营权被公司卖了,驾驶员合法吗? |
释义 | 首先更正一下你的问题,你问的可能是“出租车公司把经营权‘卖’给驾驶员合法吗”,那么我就按照这个问题来回答。 1、“经营权”是什么。出租车的经营权是政府许可的使用出租车来营运并盈利的一种特定权利,这种权利不是每个人、每个公司都可以随意取得的,也不是每个人、每个公司都能使用的。 2、出租车的经营权如何获得。这个问题说起来很简单,依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按照这个规定,取得出租车的经营权需要招投标,这个工作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个人可以做到的了,必须是专业公司才可以能力和资质来进行这个复杂的操作。 3、出租车经营权的授予,属于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意义就是“这件事或这种工作只有收到许可的人或机构才可以进行,其他人或机构均不准进行”,也就是说,十五亿人如果只有100个人得到了许可,那么剩余的所有人都被禁止。 4、出租车公司与“准备要买经营权的驾驶员”之间的关系:出租车公司是已经取得经营权的机构,而某个“准备要买经营权的驾驶员”属于“没有取得经营权的个人”。 5、出租车公司通过招投标、通过建立发展本公司的资质而获得的出租车的经营权,不准以任何方式转授予其他任何人、任何机构,否则,按照依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法律对该转让行为的禁止态度,可见一斑。 6、结论,由于出租车经营权是政府对特定出租车公司作出的行政许可,那么基于行政许可的特性,该经营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装让给他人使用,这里的“他人”,既包括该出租车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正在该出租车公司内充当驾驶员的个人。所以,“出租车公司把经营权‘卖’给驾驶员”是违法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