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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纠纷案到了执行庭原被告能不能自己调解
释义
    不可以。经济纠纷案件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失败.法院将会依法进行审判,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还可以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作一些让步。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主动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无需法院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这是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进行的处分,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其实立案之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应当在收到答辩之日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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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6: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