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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我不愿意的时候,男人勾着我的肩膀,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他们的脸几乎接近我的脸。这是性骚扰吗?
释义
    有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性骚扰行为:1、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3、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当我离婚的时候,我患有严重的抑郁症。那个男人秘密地充满了我的家人和我离婚结婚期间的家庭暴力。我让我写一张借据。现在离婚后,我问我要钱。问题是很多钱。我一分钱也没用
    女方因男方家暴而离婚的,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有精神分裂症,还没有离婚,但是我已经在妈妈家住了很久了。当我去看孩子时,我看不起我的脸。对方不处理离婚,孩子也不高兴让我联系。我能报警吗?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解决办法:第一,双方可以通过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为媒介,进行协商;第二,协商不成的,拥有探望权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障自己的探望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你好律师,我和我的伴侣结婚后,我岳父以我的伴侣的名义给了我一处财产。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如下: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受赠财产等,或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我丈夫有精神分裂症。婚前我知道他结婚了,但是当他一直吃药治疗无效的时候,他的言语攻击骚扰了我。有时候他会打我,但不严重。现在我想离婚。我能离开吗?我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
    可以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你好,我丈夫有精神分裂症。我婚前知道的时候结婚了,但是他一直在吃药,治疗无效。当他生病时,他的言语攻击骚扰我。有时他打我,但不严重。现在想离婚。你能离开吗?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
    可以离婚。无论是婚前隐瞒了患有精神病,还是婚内生活发生了精神病,亦或是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如果久治不愈的都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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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