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汽车驾驶证开三轮汽油车的,是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驾照的年限 驾照的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永久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记分是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记分周期为一个审验期,一个周期被记12分的,该驾驶人就失去驾驶资格。 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记分起到强行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但是执法中对驾驶人记分处罚丧失了严肃性、规范性,使记分流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