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异地更换,除了要办理身份证补办的一般手续外,还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资料; 二,补办身份证的一般手续: 1,当事人必须携带当事人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提供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城市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2,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发给当事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当事人查看后签字; 3,人像采集:申领人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在派出所现场拍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 4,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现场照相后,凭审签后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 5,交纳办证工本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6,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到办证地派出所领取二代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 第一条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设置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劳动、就业相对集中的企业、单位附近的派出所应增设异地受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