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的员工权益及保护方法 |
释义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才能辞退劳动者。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辞退劳动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时,需要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并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为避免有些企业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应具备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便于举证,建议用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依据上述(7)或(8)情形辞退劳动者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需要符合法定情形。除非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或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此外,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并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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