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司法管辖豁免:除非一国家明示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受理以该国家为被告或以该国家的财产为标的的诉讼 2.诉讼程序豁免:一国家放弃司法管辖豁免,主动向其他国家的法院起诉或自愿在其他国家的法院应诉的情况下,其他国家的法院未经该国同意不得对该国或其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3.强制执行豁免:即使一国家放弃司法管辖豁免,主动向其他国家的法院起诉或自愿在其他国家的法院应诉,其他国家的法院未经该国同意不得依其判决对该国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