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 |
释义 |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二是因无权代理(不包括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一、效力待定的合同都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两种:第一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年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超出认知能力范围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产生效力;第二种,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是却以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效力。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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