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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怎样向债主追债
释义
    担保人要向债主追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一、破产重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破产重组债务处理:无论债务是否到期,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均计算到期,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分配,也可以不参与破产分配。具体如下:
    1、债权人参与破产分配的,未清偿的债权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要求;
    2、债务提前到期的,担保债务也可以提前到期。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的,无论债务是否到期,债权人都应当申报破产债权;
    4、债务未到期的,应当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5、债务到期的,债权如连带担保债权,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
    追偿权纠纷是否可以主张利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如果在签署的担保合同之中,约定了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可以计算利息的,担保人享有利息的追偿权;
    2、若是没有约定,则默认担保人不享有利息的追偿权。
    一、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二、被起诉追偿款时应对方法有以下: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总之,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不一定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具体是否有利息的追偿权,由担保人、债务人在建立担保关系时的约定来确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三、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什么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
    1、担保人已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追偿权只有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才会产生。担保责任的承担不影响主债务履行期满前后追偿权的建立;
    2、因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而消除主债务的,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使主债务人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担保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财产强制执行而消除主债的,可以构成追偿权;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得有过错,一般情况下,担保责任与债务人免除债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以建立追偿权。担保责任后,担保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怠于通知,无过失地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人丧失追偿权;
    4、担保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赠与担保责任,但可以要求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债权人应当予以返还。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清偿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范围以及支出不必要的费用,使债务人债务范围扩大的,担保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担保人进行抗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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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