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领导传销罪要判多少年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安排、领导以推销产品、供给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许购买产品、服务等方法取得参加资格,并依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许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许返利根据,诱惑、钳制参加者继续发展别人参加,骗得资产,打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凌辱、殴打或许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 一、传销头目量刑一般怎样处罚 传销头目量刑规定:一般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在传销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或给他人人身造成伤害的,可能还会涉及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传销下线30人坐牢多久? 传销下线30人坐牢5年以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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