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等级划分: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分为特级工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三级工程、四级工程、五级工程; 2、根据耐火性能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3、根据建筑的耐久性能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