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子不一定有义务赡养后妈。法律规定,只有继父或者继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的权利义务关系,才适用民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继子不是由后妈抚养长大,那么继子可以不赡养继父母,继父母由其亲生子女赡养。反之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