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残疾证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办残疾证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办理残疾证需要的资料: 1、申领人身份证、户口本;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无原始病历,且残疾状况不明的,并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提供检查报告; 4、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条件: 1、视力残疾,双眼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综上所述,已康复脱残达不到残疾标准的不能办理该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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