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不知情的时候侵犯了别人的图片知识产权,怎么办? |
释义 |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图片属侵权,需承担责任。网站侵权需负责,未使用者不需负责。败诉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无法要求承担。 法律分析 1、你方未经对方允许私自使用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图片,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你网站使用了两张他人作品,应当对侵权两张的情况负责,没有使用的,不用负责。 3、对方起诉你方,你放确实存在侵权的,会败诉,法院会判决你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由其自己承担,要求承担没有法律依据。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自己的图片知识产权? 维护自己的图片知识产权至关重要。首先,确保您拥有合法的版权,可以通过注册或声明来确保权益。其次,定期监测网络上的图片使用情况,使用专业的版权保护工具进行追踪和监测。如果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发送侵权通知或寻求法律援助。此外,建议与专业律师合作,制定和执行合适的保护策略,如签订合同、加水印、限制访问等。同时,教育他人尊重知识产权,提高公众意识。最重要的是,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将来使用。维护图片知识产权需要持续的努力和专业的法律支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维护图片知识产权至关重要,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作品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责任。建议确保合法版权并监测网络使用情况,如发现侵权,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与律师合作制定保护策略,教育他人尊重知识产权。保留证据,持续努力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