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 身份证 、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 社保 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拓展资料: 退休满足要求: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 工龄 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 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 工伤 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