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杭州市无房户政府补偿政策是:所有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人*(住房补贴面积-已享受实物分房建筑面积)。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由单位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职工月工资(按缴交公积金的计算口径)的25%。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