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父母参加过上了黑名单的上访活动的。有些民怨,当事人采取了上访行为。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范围的上访没关系,但是那些不被允许的上访活动,就会被公安系统记录在档,如果父母有这种行为,子女考公务员政审是会有影响的。 2、如果家长有危害国家的行为或因为其他原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刑等行为,子女考公务员、征兵、考军校、考警校的政审肯定是一票否决的。哪怕是家长已经被释放很多年了,但是政审表上写着 “其父在 某年某月因某事,受多少多少年有期徒刑” ,其子女肯定是无法通过政审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