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试用期离职证明的办理
释义
    1、试用期结束离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单位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4、试用期结束离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
    一、试用期提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7: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