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代注册公司要什么 |
| 释义 | 代注册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及相关的一些资料数据。 一、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股东分配比例;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 7、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询证函;8、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 9、授权委托书。 二、代理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代理注册公司需提供代理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附件; 3、注册资本、个股东占股情况、经营范围、办公场地及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银行询证函; 5、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三、个人成立公司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注册公司,如果不熟悉注册流程要求,不了解需要哪些材料,办理起来可能会费时又费力。所以更多创业者或企业都会选择专业的代办服务,就是将注册公司事宜交给专业的代理公司来代办,这样办理所需时间能大大缩短,而整个办理流程也完全由代理公司来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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