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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应该怎么写?
释义
    法律分析: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元整(¥: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籍号)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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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