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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民政局离婚后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释义
    您好,如果你们已经在民政局完成协议离婚了,那么:
    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子女抚养部分,如要求变更抚养权、提高或降低抚养费的,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
    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您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发现离婚协议中有未处理的财产的,经法院审查该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法予以分割,但要注意,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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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3: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