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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海南申请结婚证,我是浙江人,目前一直住在河南,可以在河南这边但方便起诉离婚
释义
    夫妻想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但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我在浙江宁波市宁海县,我是河南的,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吗?
    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如果该地是其中一方的经常居住地,那就可以在该地办理诉讼离婚。只需要另一方去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进行调解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我是浙江人,现在住在武汉,在武汉生活了五年,现在离婚能在武汉办理吗?
    办理离婚分为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只要直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即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我家在河南,买了新农合,现在住在外省,准备在外省生孩子
    法律分析:生儿参加新农合一般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的,公民可以先带上小孩出生证明原件,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到村委会相关部门咨询了解,部分地区都是由村委会统一登记代为购买新农合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出生证明、户口本、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办理步骤: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新农合证;由工作人员对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即可缴纳新农合的参保费用;收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6〕135号)》 第十八条 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有没有办法在不同的地方离婚?我们在男性户口领取结婚证,但他们一直住在其他地方
    不一定,有例外: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由一方向该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我妻子是河南人,我是北京人,离婚怎么办?
    离婚的方式如下: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以协议离婚为例,双方当事人想协议离婚的,应共同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的申请,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离婚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待男女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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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