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上交子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主动上交子弹是否追责,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罚标准是:持有军用枪支一支、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手榴弹一枚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法律分析 一、主动上交子弹要追责吗 主动上交子弹是否追责,看具体情况定。主动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拓展延伸 子弹上交:法律规定下的主动行为 子弹上交是一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动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持有枪支或弹药的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管理。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可能主动选择将自己持有的子弹上交给相关机构,以展现自己的合法行为和遵守法律的态度。这种行为体现了个人对社会安全的关注和对法律秩序的尊重。通过主动上交子弹,个人可以减少非法使用枪支或弹药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因此,子弹上交是一种积极回应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助于构建更加安全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结语 通过主动上交子弹,个人展现了合法行为和遵守法律的态度。这种行为减少了非法使用枪支或弹药的风险,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子弹上交是一种积极回应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助于构建更加安全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枪支的配备和配置 第八条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批。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配置射击运动枪支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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