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确定。工伤登记从重到轻分为一到十级,十级属于程度最轻的工伤级别;工伤级别的认定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照鉴定标准来评定。我国现行有效的评定标准文件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可以参照该标准的内容来确定。例如: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厘米;全身瘢痕面积<5%,但≥1%;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