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作为一种保险形式,对于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提供一定经济保障。但是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拒赔的情况,需要被保险人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重疾险拒赔脑干出血的情况,被保险人可以先寻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自己的病情进行鉴定,以便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拒绝承保、解除保险合同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给付数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 2.《保险法》第十七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定保险事故、确认保险责任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 3.《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病人时,造成病人意外死亡或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并且具备独立、公正的鉴定机制。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寻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重疾险拒赔脑干出血的情况进行鉴定,以便在理赔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拒赔的理由,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