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被保险人认为自己符合保险条款,可以选择通过投诉渠道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并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途径。 2. 《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合同经双方同意成立,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3. 《癌症保险条款》第三条:本合同所称癌症是指经临床诊断、具有恶性程度、具有独立病理学特征并能够引起恶性肿瘤细胞克隆的疾病,但不包括:(一)早期癌症;(二)非侵袭性的微小癌症(如:非侵袭性的乳腺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肺癌等)。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生产日期、产地、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信息,经营者应当如实提供。 5.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疗事故的记录、鉴定、处理和报告工作,妥善处理医疗事故,并在医疗事故处理后及时告知患者或者患者家属。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被保险人有权通过投诉渠道维权,但保险合同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