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