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为公司成立并注资后已经丧失了对资金的所有权,对资金的所有权已经转化成了公司股权。 今天我们简要了解一下股东抽逃出资的两个责任,分别是股东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和法律责任。 01首先,抽逃出资是一个法律事实,该事实的认定关系到相应的举证责任,除了根据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公司实行完全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公司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外,普通的有限公司均应由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但这种举证责任只要达到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即可,此时股东应提供相应证据对抽逃出资的指控进行反驳,举证不能的视为抽逃出资。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解释三第20条。 02其次,抽逃出资是一个违法行为,既然是一个违法行为,必然会产生一个违法后果,也即抽逃出资的股东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公司债权人有权有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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